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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007届全体毕业生的一封公开信
2007-06-04 11:57  

全体2007届毕业生:

经过几年大学的学习,学业已就,在即将离开母校走向工作岗位之时,希望你们要更加珍惜在母校的最后时光,遵守学校各项制度,爱护学校一草一木,文明离校,为母校和低年级同学留下美好的印象。

按照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就办理有关离校手续和就业工作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毕业生离校期间注意事项

(1)专科毕业生离校时间为6月20日,本科毕业生离校时间为7月4日。毕业生应按照离校手续单上要求办理有关手续,每道手续办理完成后须有相应部门盖章。最后到学院办公室上交“离校手续单”。

(2)在办理离校手续过程中,由于人员集中,希望同学们发扬团结友爱的精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有秩序地办理各项手续。

(3)毕业生领取“就业报到证”后,可携带“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组织关系迁移证”等相关手续直接到单位报到或按单位要求时间报到(建议同学们最好在离校前与就业单位联系落实报到时间及其它报到注意事项)。

(4)毕业生在手续办理完后,一定要仔细检查自己的所有证件上的内容是否有误,以便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正。

(5)毕业生要妥善保存好自己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户口关系等报到证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若丢失,教务处负责毕业证、学位证补办;招生就业处负责就业报到证补办;保卫处负责户籍关系补办。具体要求按相应规定执行。

二、关于就业报到

毕业生到单位报到途中,一定要妥善保管自己的报到材料(就业报到证、户口关系、党团组织关系、毕业证、学位证等),注意旅途安全。到达就业单位后,要及时将报到手续(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团关系等)交给单位人事部门,以免遗失;到就业单位报到时要衣冠整洁,态度谦逊,诚恳有礼,给单位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走好自己踏入社会的第一步。

如果报到后,不适应工作环境或其他原因,可以与单位人事部门协商。不要私自不打招呼,脱离工作岗位。

三、关于档案转递

毕业生档案的转递是根据毕业生就业工作单位而定的。毕业生离校以后,我们将尽快整理好档案材料,通过机要局统一寄发到毕业生就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请同学们务必记清楚就业协议中的“档案转递单位”,以便查寻。此外,由于毕业生档案是通过机要局寄发,一般私营及外资单位没有接收机要文件的权利,我们将寄发到当地的人事局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如果毕业生在毕业后三月内按转递单位未查寻到自己的档案,可直接与招生就业处就业中心联系查询。根据机要局规定,过期不接受查询。 查询方法:河南科技大学就业信息网(job.haust.edu.cn)→公告通知(现存档案名单),确认后联系办理。

四、暂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离校后的有关问题

(一)如何办理档案、户口迁移手续

1、在择业期内档案、户口的迁移

毕业后,在两年的择业期内,档案存放在学校的学生处。须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去办理。联系电话:0379-64231747。户口的办理在保卫处:持就业报到证等到户口所在校区保卫科户籍室开具介绍信,然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籍关系转移。校本部学生到本部保卫一科(64231787),东校区学生到东校区保卫二科(64830321),南校区学生到南校区保卫三科(64282005),新校区学生到新校区保卫四科(65626110)。

2、超过择业期档案、户口的迁移

(1)毕业生的择业期为两年。超过择业期后,就业报到证由学校就业部门集中办理,直接派往学生生源地。毕业生应及时到招就处就业中心领取报到证。

(2)档案由学生处直接发回生源地所在市(地)级人事部门。如有问题可联系学生处:0379-64231747。

(3)持就业报到证到户口所在校区保卫科户籍室开具介绍信,然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籍关系转移。

(二)如何办理、领取报到证

1、就业报到证的手续办理在招生就业处就业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分两条途径:① 持签订过的协议书。一种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种是实行人事代理时,与有关人才交流中心签订的。②写回原籍自主择业申请。写出申请,经学院审定、盖章后交招生就业处就业中心。以上手续可自己来办,也可托人前来代办。

2、报到证的签发以学校为单位在省教育厅就业中心办理,省就业中心原则上不受理毕业生个人办理就业手续。学校每月15日左右集中去办理一次。寒、暑假不办理,节假日顺延。报到证办理完毕后,学校就业部门将及时在学校就业网站公告通知,请同学们查询后及时领取。查询方法:河南科技大学就业信息网(job.haust.edu.cn)→公告通知(领取报到证通知)。

3、领取报到证时,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件签字后领取。可托人代领,代领时,代领人持自己的身份证或其他证件签字后领取。

(三)如何办理违约、改签手续

如须办理违约、改签手续时,按以下程序办理:

1、毕业生向原就业单位提出改签申请,由原单位提供同意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即退函),退回原签订的协议书,如已签发过就业报到证,也必须交回。

2、取得新录用单位的接收证明。

3、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送招生就业处领导审批。

4、从招生就业处就业中心领取新的协议书。

5、与新的录用单位签订协议,交回招生就业处就业中心办理。

其他有关就业的问题,请及时查询学校就业信息网(job.haust.edu.cn)。

最后祝2007届全体毕业生在未来的生活道路上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河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00七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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