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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河南省人才中心、郑州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档案代理有关问题的说明
2007-06-11 11:04  

为帮助毕业生妥善解决就业报到过程中所涉及的档案和户口问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结合我省、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情况,现就人事档案代理手续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服务对象:

准备在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或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应届、往届毕业生。

1、在郑州市的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等非国有单位(没有直接档案接收权的单位)和实行聘用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

2、准备将人事档案放在河南省内,而外出择业的毕业生;

3、择业期内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各类毕业生;

4、复习考研、考公务员的各类毕业生;

5、其他自愿办理的毕业生。

二、办理程序:

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到招生就业处就业中心登记,就业中心代收有关费用(全省统一收费标准):档案管理费120元/年、户口管理费30元/年(需托管户口者),然后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到省有关部门办理。

附:人事档案代理的有关说明

一、毕业生人事档案代理的含义:

人事档案代理是毕业生择业过程中,由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本人委托各级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对其人事关系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一种人事管理方式。人事档案代理可以高效、公正、负责地为各类毕业生解决在择业、就业中遇到的人事方面的有关问题,并提供以档案管理为基础的社会化人事管理与服务。

二、毕业生人事档案代理的服务内容:

就业政策咨询,档案托管,毕业生报到接收手续,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保留原有身份认定,办理工龄计算、档案工资调整、转正定级、职称资格评定、出国政审、党组织关系管理,办理进入郑州市户口关系,代理养老保险的有关手续等。

三、人事档案代理的服务项目和益处:

1.实现落户和档案转递。

毕业生办理人事档案代理手续以后,妥善解决了户口及档案托管问题,可以放心大胆地到省内外一切单位工作,不再为户口和档案问题烦恼,彻底实现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人事关系管理和使用的分离。

2.保障自身各项权益。

毕业生办理档案代理后,可以享受到与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人事待遇,一旦毕业生正式进入国有单位,其转正定级、每年干部身份的保留、工龄的计算、档案工资调整、职称资格评定等对其资历认定、提高待遇和核定工资很有好处,不会出现断档情况。

3.方便改签和人事调动手续。

在择业期内,委托代理机构为改签的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和档案提取手续;超过择业期涉及工作调动的,委托代理机构凭毕业生所持正式手续,为其办理户口迁移和档案提取手续。

4.出具相关证明。

涉及考研升学、结婚生育、参加养老保险、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依据有关规定,委托代理机构可为其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相关人事证明等,并协助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招生就业处

2007-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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