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圆满完成2015届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以及党组织关系转移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毕业生离校前,各学院党委要组织召开一次毕业生党员大会,对所有毕业生党员进行专题教育和指导,教育其牢记党的宗旨,认真领会党员的八项义务,增强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掌握组织关系转接的程序和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继续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为党旗增辉,为母校增光。
1.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持学校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直接到有关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单位)转接组织关系。
2.已落实工作单位而所在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可转至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本人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或人才服务中心党委。
3.工作未确定的,可以转移至父母工作单位的党组织、原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或人才服务中心党委。
4.不回原籍也没有找到工作的,按照组织关系随党员迁移的原则,转移到实际工作、生活所在地党组织或人才服务中心党委。
5. 人才服务中心不接收预备党员组织关系,办理人事代理的预备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回原籍。
6.所有毕业生党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1.各学院党委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各项工作,指导2015届毕业生党员按时转移组织关系,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单位党组织,以便及时过组织生活和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15年6月。
2. 各学院安排一名毕业生学生干部于6月4日下午三点半来组织部办公室(开元校区博园A118)参加如何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培训。认真填写并核对《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经辅导员认真审核,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党委印章后,纸质版于 6月1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办公室,电子版发送zzb@haust.edu.cn。所有毕业生党员均应登记在《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中。
3.介绍信开出后,毕业生党员应在有效期内到转往党组织报到,如介绍信开错或者转往单位发生变化的,应在有效期内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在规定的时限内重新办理。超过有效期且没有与学校组织部联系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不再重开。
4.《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填写说明:
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隶属上级党组织是指有接转组织关系权限的、接收单位隶属的上级党组织。如我校有一名转入华中科技大学的毕业生党员,他所持的转出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就不能直接写“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因为华中科技大学没有直接接转省外单位组织关系的权限,而应写“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如转往郑州大学等省内省管高校,则转出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为“中共郑州大学党委组织部”,因为郑州大学有直接接转省内单位组织关系的权限。为准确起见,每位毕业生党员负责与接收单位组织部门联系,确认“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
组织关系去向:以学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单位名称为准;对于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党员,应填写其所考取学校的名称;对于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党员,应填写相应的人才服务中心名称;对于组织关系回原籍的毕业生党员,应填写至街道、乡镇。
5.各学院党委要指派专人对所有毕业生党员档案进行检查核实,查看资料是否完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