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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公安机关专业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告
2014-04-28 18:22  

☆ 公安机关专业人才

为切实解决那曲地区公安机关专业人才紧缺问题,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和那曲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区外生源引进40名品学兼优的高校毕业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区外各高校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非西藏生源的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年龄在28岁以下(1986年4月1日之后出生)。

二、引进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三、引进专业

(一)技术类

1、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系统维护等专业);

2、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等专业);

3、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等专业);

(二)综合类

1、中国语言文学类(秘书学等专业);

2、法学类(法学等专业);

3、心理学类(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4、特殊语言类(康巴语、安多语等藏区方言)。

(三)公安专业类

公安技术类(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等专业)

四、引进条件

(一)爱岗警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二)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精神;

(三)非西藏生源2014年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满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未婚者优先;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进藏工作意愿强烈;

(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其他事项

(一)引进人员的身份为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其待遇与在藏干部同等条件人员相同;

(二)引进人员1-2年内不适应高原气候者,经本人申请,按自动辞职处理,一切关系退回原籍,用人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有进藏意愿的同学,遇有不明事项可电话咨询。

(四)未尽事宜以最新公告和招警单位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0896-3242108、18008968189、13989069507

联系人:张警官、梁警官

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公安处

2014年3月30日

那曲地区公安专业人才引进职位表

序号

名称

专业需求

拟引进数量/人

学历要求

1

那曲地区公安处

法医

4

大学本科以上

2

临床医学

2

大学本科以上

3

网络工程专业

6

大学本科以上

4

计算机与信息管理专业

6

大学本科以上

5

刑事科学专业

8

大学本科以上

6

法学专业

2

大学本科以上

7

文秘(含公安文秘、昌都、安多等语系)

10

大学本科以上

8

应用心理学

2

大学本科以上

专业技术人才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根据我地区人才需求情况,现面向内地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欢迎优秀人才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区外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有工作经历和经验者亦可列为引进对象,并优先录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政治过硬,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理想,有热情,能吃苦,有甘于奉献的精神和自愿支援边疆建设的思想。优秀学生干部、大学生党员优先录用。

3.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高原气候 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引进人员必须具备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综合素质好,专业能力强,能胜任本职工作。

5.对特别优秀的毕业生和有工作经历(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的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引进:

1.不符合职位所要求的专业。

2.结(肄)业的毕业生或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4.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及人数

2014年我地需引进紧缺型专业人才81名。具体计划详见《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四、报名及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4月1日—4月30日;

地点:青海、陕西、甘肃、山西、河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等省市,并视情况往中东部省份延伸。

报名手续

1.填写《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所需证件:报名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由毕业院校统一出具的鉴定意见(含政治鉴定、专业学科鉴定)、由地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体检证明。

3.资格审查:由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后,通知本人参加面试。报名人员通过面试后,确定为引进人员。

五、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工作成绩特别优异的,可不受任职年限、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的比例等限制,直接报批相应的职务和专业技术职称。

(二)引进人员可享受国家规定的西藏特殊工资政策。引进后可直接高定两档(两级)工资,不执行试用期工资。同时可享受学历浮动工资、固定工资、西藏特殊津贴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根据工作地区域类别,本科生在三类区最低可有4600元的月薪、在四类区最低可有5100元的月薪;研究生在三类区最低可有4800元的月薪、在四类区最低可有5300元的月薪。除上述工资政策外,分配到县一级工作的每月可享受生活补贴(不包括那曲县)。其中,三类区为300元,四类区为500元。所需经费由地、县两级财政分级负责。

(三)引进人员可享受住房补贴、防寒装备补助、取暖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等补贴。

(四)在享受带薪休假的同时可享受各单位规定的差旅包干经费。休假假期为:60天/年(含路途时间)。当年因工作原因未能休假的,按当年地区统一规定可享受一次性补助。

(五)享受国家规定的西藏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外,每年可享受960元的体检费。

(六)对引进人员可优先提供公租房。

(七)引进人员户籍转至工作所在地,家属(妻子及子女)户籍可随迁进藏,对符合西藏自治区公开考录条件的引进人员家属,由那曲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后可参加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考试。

六、其他

1.录用派遣。引进人员进藏后,由那曲地委组织部、地区人社局负责将引进人员名单上报区党委组织部、区人社厅,经上级部门审核后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

2.签订协议。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保证引进人员队伍的稳定,引进人员到那曲后须与那曲地委组织部、那曲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定就业协议。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8年,服务期限内不准调离那曲地区,否则追究违约责任,并取消录用资格。

3.分配。地区人社局根据那曲地区紧缺型人才引进需求计划,将引进人员分配到用人单位。引进人员到工作单位报到后,进藏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报销。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扎西 联系电话:189808960009

联系人:扎西尼玛 联系电话:18989069860

联系电话(传真):0896-3822823

邮箱地址:naquzjk@126.com

中共那曲地委组织部

那曲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

单 位

招聘专业需求

人数

文化程度

地 直 单 位

34人

眼科专业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神经外科专业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2

大学本科及以上

麻醉医生

2

大学本科及以上

产科医生

2

大学本科及以上

儿科专业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普外专业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医学微生物专业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医学理化专业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药品食品检验专业

2

大学本科及以上

建筑工程专业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城市规划专业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建材检测专业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给排水专业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造价专业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土木工程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水土保持监测专业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水利工程

2

大学本科及以上

草业科学

2

大学本科及以上

草原生态学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动物医学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动物检疫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播音主持专业

2

大学本科及以上

环境检测专业

2

大学本科及以上

文物鉴定专业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各县

47人

产科医生

4

大学本科及以上

眼科医生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10

大学本科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

2

大学本科及以上

普外专业

6

大学本科及以上

麻醉医生

2

大学本科及以上

彩超专业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骨外专业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儿科专业

5

大学本科及以上

传染病防治

2

大学本科及以上

放射专业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B超专业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预防医学

2

大学本科及以上

动物医学

8

大学本科及以上

动物检疫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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