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今年7月我校共有2515名贷款毕业生即将毕业,涉及贷款合同5376笔,贷款总金额达2787.5万元。贷款毕业生贷款管理工作事关我校贷款管理工作的成效。为确保贷款毕业生毕业手续办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现就2013届贷款毕业生贷款管理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学院应进一步深入开展贷款毕业生政策宣传及诚信教育工作。建立微博等形式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教育引导学生诚信还息、按时还款,减少或避免发生贷款学生拖欠贷款本息的违约行为。
7月1日未还款的毕业生开始自付贷款利息,每年12月20日是贷款结息日;未还款的借款毕业生每年12月20日前务必还清当年利息。
根据规定,对于考取研究生和专升本的贷款学生可通过申请办理贷款展期,可于深造期间继续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免息政策。各学院应做好相关政策及展期办理程序的宣传工作。办理展期手续应提交如下材料及申请:
3.《展期申请表》原件两份(加盖考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
4.即日起在线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学生登陆学生在线系统,点击进入“贷款展期申请”概要页面;
(2)通过“申请”按钮,打开贷款展期申请基本信息页面
(3)选择需要展期的贷款合同,正确填写展期后的相关信息后,点击“确认”后保存展期申请。
考取研究生和专升本的贷款学生持以上材料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办理展期的学生务必于2013年9月10日10月10日内将相关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元校区致远楼106室,电话:64231881)。或以挂号信的形式寄至:河南科技大学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邮编471023),过时不予办理。如未办理展期手续,学生仍须自付利息。此外,非应届考取研究生的贷款学生不能办理贷款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