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
中秋节、国庆节: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8天。
其中9月30日、10月1日至3日分别为中秋节、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四)、10月5日(星期五)分别与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公休日调换,10月6日(星期六)、10月7日(星期日)为公休日。
从10月8日起,行政作息时间按学校第二套作息时间执行:
上午8: 00—12: 00 下午2: 30—6: 00
1.各单位应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安排好校庆纪念活动等工作。
2.放假前,有关部门及各学院要做好学生假期的安全教育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进行一次防火、防盗、防事故安全检查,切实加强假期的安全防范和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学校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64277110。
3.各单位要做好中秋节、国庆节假期的值班工作,9月30日至10月7日安排专人值班,重大问题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如有情况,请立即和学校值班人员进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