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整体安排,为了使毕业生能按时、顺利离校,计划财务处就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为提高效率,离校手续单请以班级为单位收齐,按一卡通顺序号排序,集中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姓名、班级不得涂改。
2、即日起有欠费的学生可到各校区财务报账点处办理清缴手续。
3、本次交费数据统计至2009年6月1日,以后补缴费的学生,办离校手续时请附上缴费收据。
二、时间安排
6月5日起,开始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三、办理离校手续地点
景华校区、周山校区、开元校区毕业生均可在所在校区财务报账点办理,西苑校区设在三号楼一楼计划财务处财务管理科。
2009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