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
按照河科大招[2007]17号文件《关于对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进行奖励的暂行办法》,现将评定“200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工作者”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年度综合就业率排序在前七名的学院(动科学院、机电学院、材料学院、农学院、车动学院、林学院、食品学院),每个学院推荐两名先进工作者;其他有2008届毕业生的学院,每个学院推荐一名先进工作者。
2、请有关学院按照要求,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由被推荐人写出事迹材料,学院审定、加盖公章后,交招生就业处汇总。以上工作请于4月2日(周四)前完成。
招生就业处
2009-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