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9〕136号)文件要求,在办理第一批报到证时,省就业中心要对就业状况和就业协议书进行抽查。对于数据审核有误、就业率核查及协议书抽查有问题的学校,须根据问题进行自查、整改,确保无误后上报,现将我校核对2019届毕业生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通知如下:
1、已就业落实工作单位,包括派遣、非派遣、升学、灵活就业的毕业生,核对单位联系人、单位联系人手机号码、毕业生联系方式,错号、换号,及时在就业系统中修改,正确无误后,由毕业生本人在《学院核对信息表》中签名,辅导员老师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2、毕业去向为待分的毕业生,只核对毕业生联系方式,错号、换号,及时在就业系统中修改,正确无误后,毕业生本人在《学院核对信息表》中签名,辅导员老师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3、回原籍的毕业生,须填写《毕业生回生源地申请表》,由毕业生签名,辅导员老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4、省就业中心将电话回访毕业生,核查就业情况,各学院正确引导毕业生回答回访电话,确保我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真实、准确。对核查中出现问题的学院,须进行自查,修改错误信息,并形成自查报告加盖学院公章上报就业中心。
5、《学院核对信息表》和导出方法见附件,学院上交办理第一批报到证材料时同时上交《学院核对信息表》。
招生就业处/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