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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006届全体毕业生的一封公开信
2006-06-07 09:30  

2006届毕业生同学们:

经过几年大学的学习,学业已就,在即将离开母校走向工作岗位之时,希望你们要更加珍惜在母校的最后时光,遵守学校各项制度,爱护学校一草一木,文明离校,为母校和低年级同学留下美好的印象。

按照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就办理有关离校手续和就业派遣工作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 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

6月14日前 完成体育器材室(清理球类、器械、运动服)、图书馆(清理图书)、财务处(偿还、学费等欠费)、教材中心(清理教材费等)、计算中心(清上机卡)、组织部、院(系)团委(转党、团关系)和学贷中心有关手续的办理,各有关部门具体办理手续时间见网上通知或海报。

6月14日 毕业典礼(校本部体育馆)

6月14日 到学生处(交学生证、校徽)、校园一卡通管理部(办理卡片注销手续)和学生公寓(办理退宿舍手续)办理有关手续,最后到院(系)办公室领取报到证、户籍关系、毕业证、学位证等,交毕业生离校清单。

6月14日 毕业生离校。

二、毕业生离校期间注意事项

(1)毕业生应按照离校手续单上要求办理有关手续,每道手续办理完成后须有相应部门盖章。最后到院系办公室上交“离校手续单”。

(2)在办理离校手续过程中,由于人员集中,希望同学们发扬团结友爱的精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有秩序地办理各项手续。

(3)毕业生领取“就业报到证”后,可携带“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组织关系迁移证”等相关手续直接到单位报到或按单位要求时间报到(建议同学们最好在离校前与就业单位联系落实报到时间及其它报到注意事项)。

(4)毕业生在手续办理完后,一定要仔细检查自己的所有证件上的内容是否有误,以便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正。

(5)毕业生要妥善保存好自己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户口关系等报到证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若丢失,教务处负责毕业证、学位证补办;招生就业处负责就业报到证补办;保卫处负责户籍关系补办。具体要求按相应规定执行。

三、关于就业报到

毕业生到单位报到途中,一定要妥善保管自己的报到材料(就业报到证、户口关系、党团组织关系、毕业证、学位证等),注意旅途安全。到达就业单位后,要及时将报到手续(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团关系等)交给单位人事部门,以免遗失;到就业单位报到时要衣冠整洁,态度谦逊,诚恳有礼,给单位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走好自己踏入社会的第一步。

如果报到后,不适应工作环境或其他原因,可以与单位人事部门协商。不要私自不打招呼,脱离工作岗位。

四、关于档案转递

毕业生档案的转递是根据毕业生就业工作单位而定的。毕业生离校以后,我们将尽快整理好档案材料,通过机要局统一寄发到毕业生就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请同学们务必记清楚就业协议中的“档案转递单位”,以便查寻。此外,由于毕业生档案是通过机要局寄发,一般私营及外资单位没有接收机要文件的权利,我们将寄发到当地的人事局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如果毕业生在毕业后三月内按转递单位未查寻到自己的档案,可直接与招生就业处联系查询(联系电话:0379-64231176 )。根据机要局规定,过期不接受查询。

五、关于二次就业及改派

毕业生就业方案是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协定、互相选择的结果,并通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学校双方同意,按国家计划进行的。因此,就业方案一经下达,一般情况下不能改派。

1.根据河南省有关规定,按就业方案已经落实具体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原则上不再改派。有特殊原因确需要改派的,应根据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办理时间为每月的15日(节假日提前)。寒暑假不办理。

改派所需手续为:

(1) 原接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另行安排工作的公函(即退函)。

(2) 拟改派单位的接收函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接收意见。

(3) 原就业报到证及户籍关系。

以上手续齐全后,毕业生可将所有手续报招生就业处,由招生就业处报送省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改派手续。办理改派期限为一年,即截至2007年5月31日。

2.对毕业生被介绍到生源所在省、市二次就业的(即所谓的回原籍)或在省、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离校时,也要领取报到证,择业期为2年;如在择业期内找到具体单位的,可分别由当地毕业生调配部门(单位属原报到地、市)或省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单位属跨地市或跨省)办理派遣手续,跨地市和跨省择业办理时间与改派时间相同(该情况不属于改派,为二次就业)。实行人事代理的同学在择业期内联系工作时,可携带原报到证和单位出具的接收函(手续齐全),到招生就业处重新派遣。

六、关于未就业的相关事宜

(1)未就业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找到就业单位后,如何办理就业手续?

未就业毕业生,申请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须签定《河南科技大学申请不就业毕业生保存户口和档案协议书》,在择业期内,找到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要求如下:到河南省直单位或中央驻豫单位就业的,无须当地人事局盖章;到河南省市属单位和所属县就业,须当地人事局盖章;到省外就业的,其接受单位须征得市(地)以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从2006年9月开始办理,时间为每月的15日(节假日提前)。寒暑假不办理。

(2)未就业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考取研究生的,如何办理调档、户籍手续?

未就业毕业生,申请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须签定《河南科技大学申请不就业毕业生保存户口和档案协议书》,在择业期内,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须持考研调档函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到招生就业处办理调档手续。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

(3)未就业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要求回原籍自主择业的,如何办理调档、户籍手续?

未就业毕业生,申请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须签定《河南科技大学申请不就业毕业生保存户口和档案协议书》,在择业期内,要求回原籍自主择业的,须向招生就业处提出书面申请,填报回原籍自主择业申请表,再办理就业报到证。

最后祝2006届全体毕业生在未来的工作岗位上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河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00六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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