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团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管理岗笔试占50%,面试占50%,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
(1)笔试试卷使用国家通用文字命题,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及岗位专业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50%,青少年工作理论知识占50%。
(3)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结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成绩需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5)笔试成绩公布后,由自治区团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天山网(www.ts.cn)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闱人员、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2.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天山网(www.ts.cn),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相应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面试满分100分,管理岗位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专业技术岗位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题目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财务人员、工作人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官7人,由自治区团委抽调相关专家组成。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成绩公布后,由自治区团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天山网(www.ts.cn)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3.总成绩计算方法:
管理岗:笔试×50%+面试×50%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40%+面试×60%。
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