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奖、进步奖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2年03月04日 20:04 点击:[]
各有关学院:
按照《河南科技大学关于对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学院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的办法》(河科大招〔2014〕1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奖、进步奖和先进个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21届毕业生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根据教育部最新要求,本次评选不再采用初次(年终)综合就业率)排名前八的学院(农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农业装备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物理工程学院,化工与制药学院,人文学院,法医学院),每个学院推荐2名先进个人;其余学院,每个学院推荐1名先进个人。另,申报就业工作创新奖、进步奖的学院可再推荐+1名先进个人并排序上报;
2.凡申报“就业工作创新奖”和“就业工作进步奖”的学院,请根据上述文件相关申报条件,填写《河南科技大学就业工作创新奖申报表》(附件1)或《河南科技大学就业工作进步奖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招生就业办公室就业管理科(图书馆302室),咨询电话:65627150。
3.学院推荐为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者,学院上报推荐报告,个人撰写主要事迹材料,学院先进个人推荐报告(加盖学院公章)PDF版和个人主要事迹材料电子文档两个材料,以学院命名电子档发至:jiuye301@haust.edu.cn。
4.上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7日上午12:00前,过期不再受理。
招生就业办公室/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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