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4届毕业生毕业去向核查的通知
2024年07月15日 11:22 点击:[]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就业工作部署,确保2024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真实准确,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4届毕业生毕业去向数据核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就业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纪委联合各二级学院具体实施。
二、核查时间
学院自查:7月15日-7月19日
学校核查:7月20日-7月24日
三、核查方式
(一)学院自查
1.对照教育部毕业去向统计分类及界定标准,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数据和相应的就业材料,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2.通知毕业生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进行毕业去向登记确认,如对毕业去向有疑问,请学生及时联系学院,学院及时处理学生反馈信息。
3.对合同就业、其他录用形式、自由职业、批量派入同一单位就业,要逐一对毕业生本人、用人单位进行电话核实。
(二)学校核查
请各学院整理好毕业生的就业材料和相对应的就业去向统计表,就业管理系统中就业数据和就业材料要一一对应。学校将分五组实地核查就业材料,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 | 机电工程学院、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农业装备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
第二组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物理工程学院、人文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土木建筑学院 |
第三组 |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护理学院、农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体育学院 |
第四组 | 商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
第五组 | 应用工程学院、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四、核查内容
(一)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及有效性,包括毕业生学号、专业、手机号码等信息,就业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与毕业生或用人单位电话联系,核查毕业生就业单位是否真实。
(二)重点核查毕业生合同就业、其他录用形式就业、自由职业、批量派入同一单位等数据,核查是否有更换工作或者辞职等毕业去向变更情况。
(三)核查重点群体毕业生去向落实进展情况,核查帮扶信息在就业系统中是否完善、3个3落实是否到位、毕业去向落实率是否高于学院整体水平。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就业数据核查工作
各学院党政领导是就业数据核查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树立红线意识、规矩意识,严肃工作纪律,扎实做好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确保毕业生就业数据信息真实可靠。
(二)坚决执行就业工作“四不准”规定
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三)认真开展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
各学院要认真开展毕业生毕业去向数据核查工作,把就业数据真实准确作为“红线”和“底线”。各学院通过核查发现的数据造假问题,及时更正后,可以既往不咎。招生就业办公室、研究生工作部联合校纪委对各学院毕业去向数据开展全面核查,若发现数据造假问题,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请各学院于7月19日17:00前将《毕业去向核查工作自查报告》(附件1)、《毕业生就业信息电话核查表》(附件2)《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邮箱jiuye301@haust.edu.cn,纸质版(一式三份)由学院书记、院长、主管就业领导、核查人共同签字盖章后,报送招生就业办公室就业管理科,其中2份由招生就业办公室分别转交研究生工作部和校纪委第一监察室。
招生就业办公室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校纪委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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