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开元众创空间入驻项目 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1日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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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我校开元众创空间的规范管理,建立科学的创业项目考核评估与激励淘汰机制,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开元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入驻我校开元众创空间,在指定场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运营时间满6个月的创业实践项目团队,均应参加考核评估。
二、考核内容
主要从项目经营管理情况、项目运营与产出情况、项目运营业绩、项目发展潜力、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参与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量化计分的形式,按照《开元众创空间入驻项目考核评分细则标准(试行)》,从自查自评、路演答辩和日常管理三个方面进行量化打分,总分值为100分,其中自查自评占10%,路演答辩占60%,日常管理占30%,总分值为100分。
考核实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核的方式。定期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不定期考核随机进行,并记录在案,作为日常管理评分依据。考核由招就办创业实践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分在80(含)—100分为优秀,60分(含)—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控制在入驻项目总量的10%左右。对考核优秀的创业项目将在政策、资金扶持等方面予以倾斜,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创业项目可以继续留驻开展创业实践,不合格的项目将限期退出。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视为考核不合格:
1.入驻项目团队未按要求开展工作,项目长期处于停滞状态,场地经常处于闲置及无人值守状态的;
2.占用场地擅自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私自将经营场地转让、挪作他用的;
3.未经同意擅自更换经营项目内容和团队负责人者;
4.未能按时上报考核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有弄虚作假现象;
5.主要负责人违反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6.不能严格遵守开元众创空间有关规定,造成严重事故和不良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