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选聘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1日 15:22     点击量:[]


各学院、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创新创业导师队伍管理,建设一支热心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优秀导师队伍,大力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河科大招〔201813号)和《河南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河科大招〔202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我校在岗教师中选聘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创业导师的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情操,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熟悉国家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政策法规。

2.校内创新创业导师从热爱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专职辅导员和具有相关理论背景或实践经验的专业教师中选聘。

3.校内导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参加创新创业类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具有创新创业课程教学经历或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类大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

4.能积极配合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安排,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公益性指导服务。

二、创新创业导师的职责

1.举办专题讲座。根据学生实际需求,举办与创新创业主题相关的专题讲座,参加创业沙龙、就业创业政策宣讲等活动。

2.开展项目指导。深入联系对接学生创业团队,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类项目运营活动。

3.担任赛事评委。担任学校各类创新创业赛事、活动的评委工作,以及众创空间入驻项目的遴选、考核等评审工作。

4.承担课程教学。按照学校创新创业相关课程教育教学要求,承担创新创业类课程的教学任务。

5.开展咨询服务。按照学校统一安排,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等咨询服务。

6.开展实训辅导。熟练掌握创业实训相关教育教学平台的教学方法,按照学校统一安排,面向创业学生组织开展创业实训团体辅导。

7.保守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商业机密,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创新创业导师的选聘方式

1.校内创新创业导师需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学校审核后聘任。

2.每个学院、书院可推荐1-2人。

3.符合条件并参与遴选的人员需填写《河南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导师聘任登记表》(附件1),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公章。

4.学校组织对各单位推荐人员进行遴选审批,统一颁发聘书,聘期为一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其履行职责及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请各学院、书院于1015日前,将参与遴选人员的《创新创业导师聘任登记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yfw@haust.edu.cn,纸质材料一份报送至图书馆302室。联系人:魏倩倩,联系电话:64270065

 

 招生就业办公室/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11011

 

 


                         

上一条:就业创业论坛----创出风采 下一条:开元众创空间第五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名单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