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问题举报电话和邮箱
2022年06月07日 08:51 点击:[]
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严格落实“四不准”纪律要求,各学院、书院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诱导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科技大学已开通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举报。现公布如下:
教育部学生发展中心:010-68352031,jyjb@chci.com.cn
河南省教育厅:0371-65795072,hnbys2303@163.com
河南科技大学:0379-64231176,jiuye301@haust.edu.cn
上述电话和邮箱开通时间:2022年6月1日-2022年8月31日。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本科招生宣传人员培训会的通知 下一条:河南科技大学2022年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暨就业工作促进月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评选结果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