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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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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的通知

2023年05月30日 17:04    点击:[]

各学院、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及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教学【202345号)要求,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各高校要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将登记毕业去向作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结合毕业生档案管理要求,指导本高校毕业生(含结业生)按规定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现将我校2023届毕业生去向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去向首次登记截止时间

毕业生须在毕业正式离校前完成本人毕业去向的首次登记;毕业生毕业以后如果毕业去向信息有变,须及时联系辅导员在工作啦平台中更改审核,毕业生重新上传相关材料,更新毕业去向信息,确保上报信息及时准确。

二、毕业去向登记平台及去向分类

(一)毕业去向登记平台

毕业生登录河南科技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s://haust.goworkla.cn/),点击[学生|登录],使用微信扫码后,根据提示进行账号注册、绑定,用户名为学号,密码默认身份证号后六位。

登录学生后台后,点击左侧“个人中心”-“签约中心/毕业去向填报”,点击“新签约”进行就业信息填报即可。

如果上级机关登记平台发生变化,按照上级要求相应改变

(二)毕业去向登记分类(毕业去向具体分类见附件1

1.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以下四种材料上传一种即可,一是上传与就业单位(签约单位必须具备人事签约资格)签订的省级就业部门统一制定的就业协议书或相关制式协议书,且盖有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公章或单位行政公章;二是上传具有人事调配权限的单位出具的接收毕业生及其人事关系(档案、户口、党团组织关系等)的录用接收函;三是上传部队招收士官或文职人员协议书;四是上传国(境)外用人单位出具的接收证明或出国签证文件。

2.签订劳动合同形式就业:上传劳动合同(注意不是劳务合同)。

3.应征义务兵:上传预定兵通知书或入伍通知书。

4.国家基层项目:包括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西部计划,上传录用单位出具的录用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

5.地方基层项目:包括特岗教师、选调生、农技特岗、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其它,上传录用单位出具的录用文件。

6.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用人单位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仅提供聘用证明、工资收入流水等证明材料,上传用人单位出具的聘用证明(可参考附件2 《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合同》)或毕业生本人提供的工资收入证明、收入流水(薪酬最低工资标准见附件3等其他证明材料。另附《河南科技大学毕业生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登记表》(附件4

7.自主创业: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包含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创立公司(含个体工商户),上传创立企业的工商执照、股权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二是在孵化机构中创业,暂未注册或注册当中,上传与孵化机构签订的协议或孵化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三是电子商务创业,利用互联网平台从事经营活动,如开设网店等,上传网店网址、网店信息截图和收入流水。另附《河南科技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登记表》(附件5

8.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互联网营销工作者、全媒体运营工作者、电子竞技工作者等,上传由校、院两级就业部门审定,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证明材料(薪酬最低工资标准见附件3。另附河南科技大学毕业生自由职业登记表(附件6)。

9.升学:包括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上传拟录取名单、录取院校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

10.出国、出境:毕业生出国、出境深造,上传国(境)外高校录取通知书。

11.未就业分为三类情况上报,一是待就业:1)求职中:正在择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2)签约中:已确定就业意向,准备正式签订协议或合同,(3)拟参加公招考试:准备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4)拟创业:准备创业,尚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拟创立的实体尚未开始实际运营,(5)拟应征入伍:准备应征入伍,尚未被批准,(6)参加就业见习: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实习”“企业就业见习”“青年就业见习”等有生活补贴收入的项目;二是不就业拟升学:准备升学考试,暂不打算就业;三是其他暂不就业:1)暂不就业:暂时不想就业等无就业意愿的毕业生,(2)拟出国出境:准备出国出境学习或工作。

三、做好毕业生档案转递衔接工作

(一)毕业生档案不允许学生自带

毕业生档案采用“邮政 EMS 标准快递”形式转递。转递时档案材料要用统一的信封封装后,再装入专门统一封套,在封套表面认真填写寄出单位和寄往单位信息(封面书写格式见附件7,并在封口处加盖寄出单位骑缝章。涉密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按单位要求转递。

(二)毕业生离校档案转寄四种情况(具体信息请在)

1.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

2.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生源地/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转递至就业创业地的,应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

3.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生源地/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4.考取研究生(有调档函)的,按调档函转寄。

(三)档案邮寄管理

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收集毕业生档案转寄信息,填报2023届档案交接汇总表(附件8

(四)毕业生按照相关要求在网上进行毕业去向登记后,联系辅导员进行档案的转递工作。

(五)两年择业期满,毕业生档案由辅导员负责派回原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六)辅导员要做好档案转递期间的台账管理。如果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教学【202345号)第七章第25条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加强对辅导员的教育和管理,切实做好毕业生档案的转递管理工作。

(二)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做好取消就业报到证后各项政策的解读、答疑工作。在工作落实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招生就业办公室就业管理科韩老师,电话0379-64231176

(三)各学院在毕业生去向登记过程中要及时把握各类毕业生就业动态,了解毕业生在登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时为毕业生提供所需帮助,并做好后期跟踪、帮扶等工作。

(四)严格遵守教育部“四不准、三不得”要求,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2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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