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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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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2023年05月19日 15:53    点击:[]

各学院、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386)相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就业育人,加强就业指导服务,促进大学生厚植家国情怀、提升就业能力、高质量充分就业,学校决定举办2023年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青春筑梦,规划启航。

二、大赛目的

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和就业观,科学合理地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不断提高就业能力,全面发展、成长成才。

以赛促教。引导各学院加强学生职业生涯教育,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提高对学生学业指导和生涯教育的专业化水平,提升生涯教育实效。

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参与大赛,组织各类生涯教育、就业指导和校园招聘活动,推动校企人才供需有效对接,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三、参赛对象

各学院、书院在校本科生及全日制研究生。

四、赛道设置

根据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发展路径,大赛设置规划赛道、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分别面向低年级(本科一年级学生参赛)、中年级(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各年级研究生参赛)和高年级学生(本科和研究生2024届毕业生参赛)(各赛道方案详见附件1-3)。其中,规划赛道由商学院承办、成长赛道由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承办、就业赛道农学院(牡丹学院)承办。

五、赛程安排

(一)学院初赛。各学院、书院要广泛宣传动员广大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实践,组织好院内选拔赛。于610日前完成院内初赛,各赛道分别推选12名优秀选手参加学校复赛(在校生人数1000人以下的推荐1名,1000人以上推荐2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4,参赛选手信息表见附件5)。

(二)学校复赛。各赛道的复赛工作由各承办单位负责组织,于620日前完成复赛工作。复赛包括书面作品评审和现场比赛两个环节,根据书面作品评审情况各赛道遴选选手人数的50%进入复赛现场比赛环节。最终,各赛道分别遴选10名选手晋级学校决赛。

(三)学校决赛。将评出全校大学生职业规划之星·金奖、银奖、铜奖,优秀指导教师奖(每名选手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以及优秀组织奖若干(评选标准见附件6)。学校根据决赛结果情况推荐参加省赛选手。决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参赛要求

(一)参赛选手应为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所有参赛选手均视为同意并自愿遵守大赛相关规定。

(二)参赛作品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参赛选手应为参赛作品的原创作者,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七、相关活动

1.大赛期间,学校将组织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就业创业论坛、大赛指导等系列活动,大力推动学校职业生涯教育的开展、普及和提升,帮助学生转变就业观念、明确职业目标,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

2.各学院、书院要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加比赛,认真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适时邀请企业人力资源HR、职业生涯与就业指导等方面的专家,开展生涯规划书的撰写、简历指导、职业咨询、就业服务等活动,引导学生强化职业规划意识,提升职业规划与就业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联系人:魏倩倩,联系电话:64270065


招生就业办公室/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本科生工作处

202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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