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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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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3年07月24日 15:46    点击:[]

各学院、书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3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2024届全日制在校生,可自愿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须持有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来自脱贫残疾人家庭和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五)经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已享受过此项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所需资金由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报(8月1日至8月20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陆),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1.填报前,请先下载查看《2024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附件1),确保申报信息填写无误;

2.建议尽量使用PC端(推荐谷歌浏览器)登录注册;

3.为避免初审不通过,所有截图及拍照务必保持清晰、完整;

4.个人信息填写时,学院字段请按照所在学院的标准名称填写;

5.系统默认的银行卡(为本人社保卡账号)无需修改。

6.8月20日后网上申请材料将不可更改,请申请的同学及时关注系统审核状态,如遇审核打回补充材料请在申请截止日前核实完善申请材料。

(二)学校初审(8月2日至8月25日)。学校将通过申报系统(http://222.143.34.190:8081/jyweb)对毕业生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申请毕业生是否属于毕业学年内,申请类别与佐证材料是否相符。审核不通过的,将注明未通过审核原因并在系统反馈至毕业生个人。

(三)人工审核(8月2日至8月25日)。人工审核适用于申报过程中系统审核未通过,但认为自己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毕业生需要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同时,携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校进行人工审核。人工审核通过的,学校在系统里标注审核结果并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集中提交当地人社部门。

(四)汇总复核并公示(9月1日至9月30日)。人社部门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学校初审通过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复核,向学校反馈最终复核结果。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复核通过人员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五)拨付资金。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原则上应于10月底前完成,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材料报送

(一)系统校验审核通过的,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下载显示系统校验结果的《系统审核申请表》和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按国家助学贷款类别进行申报的不需提供家庭关系证明材料),一式2份。

(二)进行人工审核的,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下载打印并盖章的《人工审核申请表》(附件2)、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和与系统上传材料一致的全部纸质材料,一式2份。各学院对走人工审核的毕业生,要严格审查个人信息、困难资格及家庭关系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各学院(书院)对申报的人员形成明细表(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 加盖学院(书院)行政公章后与学生申报材料(一式2份分开排放,与明细表顺序一致)一并报送至开元校区图书馆302室,此外,明细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9906409@haust.edu.cn,报送截止时间:8月25日下午17:00。

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书院)应及时告知2024届毕业生申请事宜,加强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确保毕业生知晓政策,并将申请操作说明向毕业生传达,帮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享受到补贴。

(二)各学院(书院)要对毕业生加强诚信教育,明确告知申请毕业生按时如实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毕业生自负。申请毕业生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应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各学院要明确求助渠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指导学生认真进行网上申报,真实准确填写基本信息,尤其是学校名称、学院名称、身份证号、手机号、申请困难类别相关证件号码等,引导毕业生提前办理省内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

(三)按时提交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将审核申请表(系统+人工)、学生申请证明材料、河南省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附件2)、河南省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附件3)8月25日17:00点前送至开元校区图书馆302室。截至日期未交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联 系 人:邱 旭

联系电话:0379-65627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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