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四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1日 10:04     点击量:[]



各学院、书院:

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第四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第四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教学函〔2021172 号)要求,为做好我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基层就业大学生

“基层就业”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遴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毕业生。

2.大学生创业人物

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7年到2021年毕业)的大学生,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

3.军营大学生战士

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推选程序

1.学院推荐。请各学院、书院按照文件要求,将填写好的《第四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人物推荐表》(见附件)、相关文稿、照片、视频资料等,发送至邮箱cyfw@haust.edu.cn,邮件主题请标注:“学院、书院名称+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字样。请各学院、书院于430日下午5点前报送,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2.学校初评。根据各学院、书院推荐材料,学校在基层就业大学生、大学生创业人物、军营大学生战士三个项目分别筛选出 1名候选人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报送格式

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WORD文档),每篇事迹需附1-2张人物照片(JPG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3M,适用于印刷出版);个人事迹视频资料时间6-8分钟,采用h264编码或兼容编码,mp4avi格式,分辨率为1920×1080

四、工作要求

1.择优推荐。请各学院、书院高度重视,把握好推选范围,明确专人负责,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认可度高、影响力大、事迹先进的优秀就业创业大学生推选出来,真正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2.严控人数。各学院、书院基层就业大学生、大学生创业人物、军营大学生战士三个项目推荐合计不超过 3 人(含3人)。

联系人:魏倩倩    联系电话:64270065

 

招生就业办公室/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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